2018年,我单位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这一核心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方针政策,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内的治安防控能力和群众安全感,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年初,我单位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定期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治安形势,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基层治理,夯实防控基础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通过走访入户、信息采集、动态监测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0余起,成功调解率达95%以上,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深化平安创建,提升群众满意度
积极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增强居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通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四、突出重点整治,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环境。全年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6次,查处各类治安案件15起,行政拘留5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秩序的稳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注重综治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突能力。同时,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综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总之,2018年我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部分基层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