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解决“吃空饷”问题,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和财政资金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清理机关事业单位中存在的“吃空饷”现象,进一步强化人事管理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杜绝虚报冒领、长期不上班、违规挂职等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合理使用,提升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效率。
二、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1. 工作人员长期不在岗、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2. 以各种名义虚报人员编制、工资待遇的;
3. 被开除、辞退、辞职、退休后仍领取工资的;
4. 挂名任职、借调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5. 其他违反人事管理规定、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自查,重点核查本单位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借调人员等情况,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二)专项检查阶段(X月X日-X月X日)
由纪检监察、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吃空饷”问题,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理。
(三)整改落实阶段(X月X日-X月X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总结提升阶段(X月X日-X月X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吃空饷”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
2. 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3. 严格责任追究。对存在“吃空饷”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和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保障措施
1.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2.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3. 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治成果长期有效。
此次“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