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华侨大学招生章程】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二、学校代码:10386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六、办学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
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直属的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始终坚持“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的高素质人才。
202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及海外招收本科生,涵盖文、理、工、商、法、医等多个学科门类,设有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学科。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报名条件,具备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具体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录取原则
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的考生。
四、体检要求
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或不符合相关专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外语要求
部分专业有外语语种要求,如英语、日语、俄语等,具体以各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六、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具体以各省(市、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住宿费根据宿舍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
七、奖学金与助学金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各类社会资助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2697777
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hqu.edu.cn
电子邮箱:zsb@hqu.edu.cn
华侨大学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共同书写人生新篇章。我们将竭诚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良好发展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