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知识 > 精选范文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的规定

2025-08-31 15:12:53

问题描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的规定,急!求解答,求不沉贴!

最佳答案

推荐答案

2025-08-31 15:12:53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的规定】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发布了《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明确了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合法、合规地取得和使用税前扣除凭证。该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提出了更高要求。

以下是对28号公告主要内容的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其核心要点:

一、公告核心

1. 明确税前扣除凭证的定义

税前扣除凭证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用于证明支出真实、合法、有效的书面凭证,包括发票、合同、付款单据等。

2. 区分不同类型的支出

公告将支出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并规定了不同情况下应取得的凭证类型。

3. 强调真实性与合法性

所有税前扣除凭证必须确保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否则不得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4. 明确不同情形下的处理方式

针对未取得发票、跨年度费用、预提费用等特殊情形,公告给出了相应的处理办法。

5.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责任

企业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税前扣除凭证的完整性与合规性。

二、关键内容对比表

项目 内容说明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人民币结算的各类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税前扣除凭证分类 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 内部凭证:如工资单、费用报销单、合同等
- 外部凭证:如发票、银行付款单、法院判决书等
发票要求 企业在发生支出时,原则上应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特殊情况可凭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特殊情形处理 - 跨年度费用:可按规定在当年税前扣除
- 无法取得发票: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支出真实性
- 预提费用:可在实际发生前合理预提并税前扣除
内部凭证管理 企业应建立内部凭证管理制度,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法律责任 对于不按规定取得或保存税前扣除凭证的企业,税务机关有权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三、企业应对建议

1.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提高财务人员对28号公告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日常操作符合政策要求。

2.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支出均有完整、合法的凭证支持。

3. 定期自查与整改

定期对企业税前扣除凭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因凭证不全而影响企业所得税申报。

4. 关注政策更新动态

由于税收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企业应持续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通知,及时调整内部管理流程。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28号公告的出台不仅强化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也为企业提供了更清晰的操作指引。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应高度重视税前扣除凭证的合规性,避免因凭证问题引发税务风险。

以上就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的规定】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答案或内容为用户上传,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如遇侵权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