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爱国卫生管理制度doc】为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校园环境,增强师生员工的卫生意识和环保观念,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园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部门、单位及全体师生员工。
2. 爱国卫生工作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3. 学校设立爱国卫生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爱国卫生工作的开展与实施。
二、组织与职责
1. 校爱国卫生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各院系、部门应设立相应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爱国卫生管理工作。
3. 教职工应自觉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各项爱国卫生活动。
三、日常管理
1. 校园内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
2. 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区等区域应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垃圾及时清理。
3. 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卫生间)应定期清扫消毒,确保干净整洁。
4. 师生应自觉遵守垃圾分类规定,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
四、专项活动
1. 每学期开展一次“爱国卫生月”活动,集中整治校园环境卫生。
2. 定期组织师生参与义务劳动,如植树、清理杂草、美化校园等。
3. 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公共卫生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
五、监督与奖惩
1. 学校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区域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2. 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卫生状况差、屡次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3. 建立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追责。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爱国卫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院系、部门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校园整体卫生水平,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师生身心健康,为建设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