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学校(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及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本责任书由学校(单位)与食堂经营者共同签订,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职责与义务。学校(单位)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食堂的日常运营;食堂经营者负责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采购、加工、储存、供应等环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 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2. 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索证索票齐全,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3. 食品加工过程要符合卫生规范,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4. 餐具、厨具必须严格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环境消杀。
5. 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至少保留100克以上样品,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
三、责任追究
若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或违反相关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食堂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学校(单位)有权依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终止合作。
四、附则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签订或续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单位)内部规定执行。
甲方(学校/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食堂经营者):
(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