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小学学生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县小学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本地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旌德县小学学生发展性评价指导意见》。
本意见旨在构建科学、合理、多元的学生评价体系,打破以分数为主的单一评价模式,关注学生的个性成长、能力培养与综合素质提升。通过发展性评价,引导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内在动力,帮助学生树立自信、明确目标、不断进步。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关注成长
评价应以学生为中心,尊重个体差异,关注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鼓励学生自我反思与持续改进。
二、多元评价,全面育人
评价内容应涵盖德、智、体、美、劳等多个方面,注重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合作精神和身心健康等综合素养的培养,避免片面追求学业成绩。
三、动态发展,激励导向
评价应具有动态性和发展性,关注学生在不同阶段的进步情况,及时给予反馈与指导,增强学生的成就感和自信心,形成积极向上的成长氛围。
四、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客观真实,避免主观偏见和形式主义,保障每一位学生的合法权益。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和落实本指导意见,积极探索符合本地特色的评价机制,不断优化评价方式,提升育人实效。同时,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对发展性评价的理解与实施能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通过本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旌德县小学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为培养新时代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