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19年版)】为保障新生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减少遗传代谢性、内分泌性疾病的发生,广东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19年版)》。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提升筛查质量与服务水平。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及相关单位。凡在本省出生的新生儿,均应按照规定接受相应的疾病筛查服务。筛查项目主要包括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等常见遗传代谢病,同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求拓展筛查病种。
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医疗机构应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采血、送检及结果反馈等工作,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此外,办法还强调了信息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建立完善的新生儿疾病筛查数据库,实现数据的实时上传与动态管理,便于后续跟踪随访与数据分析。同时,加强对筛查结果异常患儿的干预与治疗,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最大限度地降低疾病对儿童健康的长期影响。
为保障政策的有效执行,广东省还建立了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公众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认知度与参与度。通过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增强家长对筛查重要性的理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新生儿健康的良好氛围。
总之,《广东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2019年版)》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在新生儿疾病防治方面迈出了更加规范化、系统化的一步。未来,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政策的不断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将更加科学、高效,为保障全省婴幼儿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