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管理与实施,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学生安全与学习效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小学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班主任、值班教师、后勤人员及志愿者等。
一、职责分工
1. 班主任职责:负责本班学生课后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关注学生情绪变化,协助解决学生在课后服务中遇到的问题。
2. 值班教师职责:按照安排准时到岗,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开展;组织学生进行自习、阅读或兴趣活动;维持课堂纪律,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3. 后勤保障人员职责: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的卫生、安全、设备维护等工作,确保环境整洁、设施正常运行。
4. 志愿者职责:协助教师完成课后服务相关工作,如引导学生、整理教室、协助活动开展等。
二、工作流程
1. 课前准备:各班教师应在课后服务开始前做好教学准备和学生点名工作,确保无遗漏。
2. 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放学后,具体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家长。
3. 活动根据学生需求和学校资源,合理安排课后辅导、兴趣课程、体育锻炼等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4. 结束管理:课后服务结束后,教师应组织学生有序离校,确保每位学生安全离开校园。
三、安全管理
1. 所有参与课后服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2. 课后服务期间,严禁学生私自外出或与陌生人接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3. 学校应定期对课后服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用电、门窗等设施完好无损。
四、沟通与反馈
1. 班主任应定期与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在课后服务中的表现及存在的问题。
2. 教师之间应加强协作,及时交流课后服务过程中的经验与建议。
3. 学校应设立意见箱或线上平台,收集家长和学生的反馈,不断优化课后服务内容与方式。
五、考核与奖惩
1. 学校将对课后服务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对于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小学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希望全体课后服务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温馨的课后服务环境,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实验小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