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环境,切实落实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工作责任,确保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学校综合治理与稳定目标责任书》。
本责任书以“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依法管理”为指导思想,明确学校各部门、各岗位在综治维稳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推动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
一、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保障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责任分工
1. 校领导责任
校长是学校综治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综合治理与稳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职能部门责任
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3. 班主任及教师责任
全体教职工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做好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和思想引导,及时发现并上报异常情况。
三、主要任务
1. 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消防、交通、食品、网络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3.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4. 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监控与管理,防止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等单位,共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四、考核与奖惩
学校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
本责任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签订和落实本责任书,进一步夯实学校综治维稳基础,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法治校园,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温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