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本单位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特制定以下档案室管理制度。所有涉及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制度。
一、档案室的基本要求
1. 档案室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防盗设备。定期检查档案室内的温湿度情况,避免因环境因素导致档案受损。
2. 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与档案无关的杂物。
3. 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确需进入者,须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在管理人员陪同下进行。
二、档案的接收与整理
1. 所有归档文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后方可入库保存。
2. 文件分类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检索查询。对于不同类型的文件采用统一的标准进行编号、装订,并按时间顺序排列整齐。
三、档案的借阅与使用
1. 借阅档案时需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注明借阅人姓名、部门、借阅日期及预计归还日期等内容。
2. 借出的档案原则上应在当天归还,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应提前申请续借手续。
3. 档案使用者不得私自复印或拍照记录档案内容;如确实需要复制,则须得到主管领导书面批准,并由专人负责操作。
四、档案的安全管理
1. 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做好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
2. 对于重要档案材料实行双备份制度,一份存放在本地档案室,另一份异地保存,以防止意外事故造成损失。
五、档案销毁的规定
1. 已超过保管年限且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在经过鉴定小组评估确认无保留必要之后方可予以销毁。
2. 销毁前需制作详细的清单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销毁过程要全程录像监控,并由两人以上共同监督执行。
六、责任追究机制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罚等相应处分;若因失职渎职行为致使档案丢失或者损坏,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一套规范有效的档案管理体系,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