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医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在采购、储存和使用二类精神药品时的所有活动。
二、采购流程
1. 采购计划:由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并填写详细的采购计划表。
2. 审核批准:采购计划需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公司高层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3. 供应商选择: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明确双方责任义务。
4. 购进验收:购进药品时必须严格检查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信息是否完整准确,同时核对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记录等关键数据。
三、储存管理
1. 储存环境:设立专门的库房用于存放二类精神药品,保持库内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
2. 库存控制: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系统,定期盘点库存数量,防止过期或变质现象发生。
3. 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防盗防火措施,设置监控设备,安排专人值守,确保药品安全无虞。
四、使用规范
1. 使用权限:只有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才能开具含有二类精神药品成分的处方。
2. 处方管理:所有涉及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均需详细登记备案,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用药剂量等内容。
3. 使用记录:每次使用后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时间、用量、效果等情况,以便后续追踪评估。
五、监督检查
公司将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培训教育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关于二类精神药品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以上就是我们公司针对二类精神药品采购管理所制定的具体规定,请各位同事严格遵守执行。希望通过大家共同努力,能够有效保障二类精神药品在整个供应链条上的安全性与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