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这一办法,招标人应当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这意味着,只有当招标人拥有相应的专业团队和技术支持时,才能进行自行招标。此外,该办法还对招标公告的发布、资格预审、开标、评标等环节做出了详细规定,以防止可能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强调了信息透明度的重要性。所有与招标相关的活动都必须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开,以便社会各界监督。这种做法不仅有助于提高政府公信力,也为潜在投标人提供了平等参与的机会。
总之,《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法规,它为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树立了新的标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相信未来还将出台更多类似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招投标制度体系。